跳转到主内容

聊城建设工程合同律师 - 李朋朋律师

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 · 10 年以上执业经验

01 / 共 6 节

工程款案件先看结算依据

工程款不要先按合同总价起诉。先确认已完工程量、变更签证、竣工或中间结算是否成立,再看质量是否合格、发包人已付多少。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聊城建设工程合同律师办理时,通常先收集:

  • 合同与资质:施工合同、中标文件、承包人资质、是否存在转包或挂靠;
  • 工程量与变更:图纸、签证、联系单、会议纪要;
  • 验收与结算:竣工验收、移交、结算书及对方签收或异议;
  • 付款:进度款、已开发票、欠付对照;
  • 质量:验收结论、修复方案、鉴定是否必要。

合同没有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的,不能仅以未经审计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约定了以审计为结算依据的,按约定办理。李朋朋律师对聊城东昌府区、临清市、冠县、阳谷县、莘县、高唐县、茌平区、东阿县法院办理建设工程案件的常见争点较为熟悉。加工定作、不构成工程建设的,见承揽合同。

02 / 共 6 节

合同效力、质量与参照折价

施工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转包、违法分包同样不能按有效合同履行。

  • 禁止的分包: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不得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不得再分包。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无效但验收合格: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 验收不合格: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03 / 共 6 节

实际施工人与价款优先受偿

  1. 实际施工人:转包、违法分包中实际完成工程的一方,可以向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工程款。以发包人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第三人,并在查明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范围内承担责任。不是只要上一手不能清偿,就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全部工程款。借用资质、挂靠的,对外合同主体和能否要求发包人直接付款并不相同,要按合同相对人和实际施工事实分别认定,不能一律套用转包的规则。
  2. 优先受偿: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仍不支付的,除根据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可以协议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 行使期限:现行司法解释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十八个月。
  4. 优先的范围:优先受偿的是建设工程价款。因发包人违约产生的损失,不当然纳入优先受偿。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是否支持,与是否优先受偿,要分开主张。
  5. 农民工工资:工资由用工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与承包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不是同一项请求。不要把讨要工资写成工程款优先受偿的替代。
04 / 共 6 节

收费与咨询

建设工程案件的工作量,主要在工程量核对、结算是否成立,以及是否需要造价或质量鉴定。

收费方式:常见为按标的比例收费,也可以协商固定收费。聊城建设工程合同律师收费遵守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明码收费,不承诺案件结果。

优先受偿权有行使期限,不宜等到鉴定结论出来才第一次主张。

建设工程合同案件咨询

工程款、结算、实际施工人或优先受偿需要代理的,可以联系李朋朋律师。咨询电话:189-6352-5564。

05 / 共 6 节

常见问题

民商事代理常见疑问解答

聊城建设工程合同律师收费怎么算?

按工程款标的、是否需要造价或质量鉴定、当事人人数协商。常见为按标的比例收费,也可以约定固定收费。遵守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明码收费,不承诺案件结果。电话:189-6352-5564。

没有结算书,能否起诉工程款?

可以起诉。合同对结算程序有约定的,先按约定催告对方在期限内答复。对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又没有证据推翻送审价的,可能按送审价或者能够证明的已完工程量认定。具体能不能直接按送审价判决,看合同条款和送达证据。

工程没审计,发包人能否拒付?

合同没有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的,不能仅以未经政府审计或第三方审计为由拒绝付款。约定了以审计为付款条件的,按约定审查审计范围和程序。

挂靠或转包的实际施工人,能否直接告建设单位?

转包、违法分包中的实际施工人,可以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法院应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参加诉讼。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要证明实际施工、工程量、欠款,以及发包人尚欠上一手的数额。借用资质、挂靠的,不能一律按转包直接要求发包人付款,先看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是谁。

合同无效,合格工程还有没有工程款?

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验收不合格、修复后合格的,可以请求折价补偿,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后仍不合格的,不能请求支付工程款。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多久内要行使?

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十八个月。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不能强制拍卖。优先的是工程价款,发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不当然优先。

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是一回事吗?

不是。工资是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请求,工程款是承包人、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或合同相对人之间的请求。工资不能简单改写成对建设单位的工程款优先受偿。两种请求的被告、证据和期限都不相同。

06 / 共 6 节

民商事代理

同类专题页 · 含办理要点、证据准备、程序流程

查看全部 民商事代理 →

关于李朋朋律师

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 · 律师
民商事诉讼与非诉 · 刑事辩护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卓亚大厦 13 楼

189-6352-5564

1896352556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