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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骗取贷款罪律师 - 李朋朋律师

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 · 10 年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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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骗取贷款罪?聊城本地立案现状

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三十七日,是律师介入辩护的关键窗口期。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定性、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贷款损失的固定,均可能在侦查阶段形成关键证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审查证据体系、启动还款筹划,将对案件走向产生实质影响。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下简称"骗取贷款罪"),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与贷款诈骗罪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本罪不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人只要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即构罪;而贷款诈骗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法定刑显著更高。聊城本地近年常见的骗取贷款情形包括:

  • 中小企业主经营贷款:以虚构的经营用途、财务报表、经营流水申请贷款,实际用于其他经营或偿还其他债务;
  • 个体工商户贷款:虚构收入证明、经营状况、抵押物价值等申请贷款;
  • 担保虚假型:虚构担保物、伪造担保人签字、重复抵押等方式取得贷款;
  • 以贷养贷型:为偿还前期贷款而以欺骗手段取得后续贷款,形成滚动式贷款;
  • 票据承兑与信用证型:以虚构的交易背景取得票据承兑或信用证融资。

涉案主体覆盖面较广,主要包括中小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公司实际控制人、财务负责人、贷款中介、担保人等群体。李朋朋律师对聊城东昌府区、临清市、冠县、阳谷县、莘县、高唐县、茌平区、东阿县等各区县司法机关办理骗取贷款案件的实务尺度较为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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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贷款罪辩护的五个核心要点

结合办案经验,骗取贷款罪辩护通常围绕以下五个角度展开:

  1. 欺骗手段的实质性审查:本罪要求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若贷款材料的瑕疵不涉及贷款人的实际风险判断(如金融机构对材料真实性并未实质审查、贷款审批已经绕过材料瑕疵作出等),可对欺骗手段与贷款发放的因果关系提出辩护。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参与配合的,可能存在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对象性抗辩。
  2. "重大损失"与"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修订版,本罪立案标准已作调整,需重点审查是否达到"重大损失"起点标准。案发后已归还的贷款本金与利息、担保物已经处置的价值、金融机构已经实现的债权等,均应在损失认定中扣除。
  3. 非法占有目的的排除:本罪与贷款诈骗罪的核心分界是"非法占有目的"。若行为人贷款系用于正常经营、有还款意愿与还款能力、案发后积极筹款还款、贷款用途与申报用途大体一致的,可对非法占有目的进行有效排除。这一点直接关系到罪名适用与量刑档次的重大差异。
  4. 共同犯罪中角色的划分:骗取贷款案件常涉及贷款中介、担保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等主体。核心决策者、执行者、辅助者、被利用者的责任存在显著差异。担保人若未参与欺骗行为、系被欺骗提供担保的,通常不构成本罪共同犯罪。
  5. 从宽情节的争取:自首、坦白、认罪认罚、案发后已归还贷款、部分归还贷款、积极处置担保物、初犯偶犯等情节,均可依法争取从宽处罚。案发后已归还全部贷款并支付利息的,对本罪的从宽效果尤为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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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定性区分(核心争议)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在实务中的定性争议最为集中。两罪行为形态相似,但法定刑幅度差异巨大——贷款诈骗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核心区分维度如下:

对比维度 骗取贷款罪 贷款诈骗罪
主观目的 不要求非法占有目的 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还款意图 有还款意图,仅系欺骗获取贷款 无还款意图或明知无还款能力
贷款用途 用于经营或其他真实用途 用于挥霍、转移、隐匿
事后行为 主动沟通、协商还款、承担责任 逃避追偿、失联、转移资产
法定刑幅度 三年以下;特别严重三至七年 五年以下;数额巨大五至十年;数额特别巨大十年以上至无期

定性辩护的常见方向包括:

  1. 贷款用途的真实性举证:贷款是否实际用于经营、家庭开支或其他真实用途,是排除非法占有目的的重要证据;
  2. 还款能力与还款行为的审查:贷款时的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案发后的还款行为等,均可证明当事人具有还款意图;
  3. 案发后处置行为的说明:主动配合金融机构协商还款、积极处置担保物、未失联未转移资产的,通常倾向于骗取贷款罪;
  4. 贷款材料瑕疵的性质辨析:夸大经营规模、虚增财务数据、伪造流水等,属于欺骗手段但未必等同于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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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贷养贷、担保虚假、材料造假的辩护空间

本罪常见争议情形的辩护重点:

  1. 以贷养贷情形:以后续贷款偿还前期贷款、形成滚动式贷款的,是聊城本地企业主涉本罪的常见情形。此类案件的辩护空间包括:一、以贷养贷的经济合理性(是否属于正常的债务展期与置换);二、是否具有还款意图(若行为人始终在维系还款能力,通常倾向于骗取贷款罪而非贷款诈骗罪);三、金融机构的实际损失认定(案发时的贷款余额、担保物价值、可回收部分)。
  2. 担保虚假情形:以虚构担保物、伪造担保人签字、重复抵押等方式取得贷款的,辩护重点在于:一、金融机构对担保物是否进行了实质审查;二、担保物的实际价值与贷款金额的比例;三、担保人是否参与欺骗行为(被欺骗提供担保的,担保人通常不构罪)。
  3. 贷款材料造假情形:虚构财务报表、经营流水、收入证明等的,辩护重点在于:一、材料造假的实质性影响(是否影响金融机构的实际风险判断);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是否明知或应知;三、贷款的实际用途与申报用途的对应关系。
  4. 贷款中介介入情形:委托贷款中介办理贷款并由中介制作虚假材料的,辩护重点在于:一、当事人对材料造假的主观明知;二、中介与当事人的分工关系;三、贷款的实际使用人与责任承担。

上述情形均系李朋朋律师实际承办案件中的典型类型。基于律师对当事人隐私的保护义务,具体案件细节不便公开,可来电面谈了解办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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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争取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

骗取贷款罪的从宽处理空间取决于损失数额、还款情况、认罪认罚、共同犯罪中的地位等因素。

取保候审:基础档(三年以下)案件原则上属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范围。是否获批取决于当事人是否有自首或坦白、是否已归还贷款、社会危险性评估、保证人或保证金条件等。加重档(三至七年)取保难度增大,但案发后全额归还贷款并处置担保物的,仍可依法争取。

不起诉:检察机关可根据案件情节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案发后已全额或大部分归还贷款、金融机构损失基本弥补、当事人认罪认罚、初犯等,是常见适用情形。李朋朋律师在部分案件中曾向检察机关书面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

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骗取贷款罪基础档案件案发后已归还贷款、认罪认罚的,符合缓刑条件的比例较高。加重档案件通过减轻处罚情节降至三年以下的,仍可依法争取缓刑。

还款对本罪的特殊分量:骗取贷款罪的直接损害是金融机构的贷款损失,还款能够直接消除或减轻损害后果,对量刑影响尤为突出。侦查阶段主动还款、全额还款的从宽效果通常显著优于审判阶段被动还款。

骗取贷款罪案件咨询

如有企业主、个体工商户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等案件需要辩护咨询,或需就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定性区分获得专业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李朋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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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刑事辩护核心疑问解答

聊城骗取贷款罪一般判多久?

骗取贷款罪法定刑分两档:基础档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取决于贷款损失数额、还款情况、认罪认罚、共同犯罪中的地位等因素。基础档案发后已归还贷款、认罪认罚的,可依法争取缓刑或不起诉。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二者最核心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骗取贷款罪不要求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人有还款意图,贷款用于经营或其他真实用途,事后主动沟通协商还款;贷款诈骗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无还款意图或明知无还款能力,贷款用于挥霍或转移,事后逃避追偿。两罪法定刑幅度差异巨大——贷款诈骗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骗取贷款罪最高仅七年。定性争议是本类案件的关键辩护方向。

提供虚假材料贷款一定构成骗取贷款罪吗?

不一定。本罪要求"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且"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若虚假材料的瑕疵不涉及金融机构的实际风险判断(如金融机构对材料真实性未实质审查、贷款审批已经绕过材料瑕疵作出等),或案发后已归还全部贷款未造成实际损失的,可能不构成本罪。此外,若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或参与配合的,还可能涉及违法发放贷款罪。

以贷养贷是否构成骗取贷款罪?

以贷养贷是聊城本地企业主涉本罪的常见情形,但不必然构成骗取贷款罪。关键在于:一、当事人是否始终维系还款能力与还款意图;二、后续贷款是否用于偿还前期贷款(属于真实的债务置换用途);三、金融机构的实际损失是否达到入罪起点。若能证明以贷养贷系为维持正常经营,且未逃避债务追偿的,可依法争取不构罪或按民事纠纷处理。

案发后已经还清贷款还构成犯罪吗?

案发后已归还全部贷款并支付利息的,对本罪的从宽效果尤为显著。若还款时点在案件被立案侦查之前,且贷款用途未涉及挥霍转移、当事人有还款意图与还款能力的,可能不构成本罪或不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立案后归还的,仍可作为重要的酌定从宽情节,争取不起诉、缓刑或减轻处罚。

担保人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担保人是否构成本罪共同犯罪,取决于其是否参与欺骗行为、是否明知贷款材料造假、是否与借款人有共同犯意。若担保人系被欺骗提供担保、对贷款材料造假不知情、未参与欺骗行为的,通常不构成本罪共同犯罪。若担保人明知贷款材料造假仍提供担保、参与制作虚假材料、事前与借款人通谋的,可能构成本罪共同犯罪。

骗取贷款罪能否取保候审?

基础档(三年以下)原则上属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范围。能否获批主要取决于是否有自首坦白、是否已归还贷款、社会危险性评估、保证人或保证金条件等。加重档(三至七年)取保难度增大,但案发后全额归还贷款并处置担保物的,仍可依法争取。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

聊城骗取贷款罪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收费根据案件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贷款金额、案件复杂程度、是否涉及贷款诈骗定性争议、共同犯罪中的地位等因素综合确定。李朋朋律师严格遵守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明码收费,不承诺案件结果。具体收费可来电沟通:189-6352-5564。

关于李朋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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