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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寻衅滋事罪律师 - 李朋朋律师

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 · 10 年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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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寻衅滋事罪?聊城本地立案现状

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三十七日,是律师介入辩护的关键窗口期。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的定性争议、"随意"性的认定,均可能在侦查阶段被固定。及时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审查证据体系、启动和解谅解工作,将对案件走向产生实质影响。

寻衅滋事罪,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的构罪核心在于行为破坏社会秩序,且具有随意性、无事生非等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8号),聊城本地近年常见的寻衅滋事情形包括:

  • 随意殴打型:因琐事或无事生非殴打他人致轻微伤以上,或使用凶器殴打他人的;
  • 追逐拦截型: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多次实施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 强拿硬要型: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任意损毁或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多次实施的;
  • 起哄闹事型:在车站、商场、公园、影剧院等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网络型寻衅滋事: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或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李朋朋律师对聊城东昌府区、临清市、冠县、阳谷县、莘县、高唐县、茌平区、东阿县等各区县司法机关办理寻衅滋事案件的实务尺度较为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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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辩护的五个核心要点

结合办案经验,寻衅滋事罪辩护通常围绕以下五个角度展开:

  1. "随意性"与"事出有因"的辨析:寻衅滋事罪要求行为具有"无事生非""流氓动机"的随意性。若行为系事出有因(如经济纠纷、劳务纠纷、感情纠葛、宅基地矛盾、邻里矛盾等)且事出有因具有一定合理性的,通常不宜认定为寻衅滋事罪,而应按民事纠纷或其他罪名处理。这是本罪最重要的辩护发力点。
  2. 与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的定性区分:三罪名侵害客体不同——故意伤害罪侧重人身权利、聚众斗殴罪侧重集体对抗、寻衅滋事罪侧重公共秩序。同一伤害行为可能因情节不同而适用不同罪名,定性差异对量刑影响较大。
  3. "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的认定边界:随意殴打型要求"情节恶劣"、追逐拦截型要求"情节恶劣"、强拿硬要型要求"情节严重"。根据法释〔2013〕18号,需具体判断行为次数、后果、社会影响等。是否达到"情节"起点,直接影响是否入罪。
  4. 损害后果与因果关系:随意殴打型要求致人轻微伤以上或使用凶器;强拿硬要型要求价值达一定标准;起哄闹事型要求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损害后果的准确认定与因果关系的审查,均属辩护空间。
  5. 从宽情节的争取: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初犯偶犯、被害人存在过错、双方系亲属或熟人关系等情节,均可依法争取从宽处罚。谅解书对本罪的从宽效果较为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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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的定性区分

三罪名在实务中极易混淆,定性差异对量刑影响较大。核心区别对比如下:

对比维度 寻衅滋事罪 故意伤害罪 聚众斗殴罪
侵害客体 公共秩序 公民人身权利 公共秩序与人身安全
行为动机 无事生非、随意性 事出有因,针对特定对象 集体对抗,争强斗胜
参与人数 单人或多人均可 单人或多人均可 要求三人以上聚众
行为对象 不特定或随机对象 特定对象 对方团伙成员
法定刑幅度 五年以下;纠集多次五至十年 三年以下;重伤三至十年;致死十年以上至死刑 三年以下;情节严重三至十年

实务中,因"琐事"引发的打架斗殴案件常存在三罪定性争议。定性辩护通常从以下方向展开:

  1. 事出有因性的举证:若能证明行为系针对特定对象、有具体矛盾起因(经济、感情、邻里等),通常不宜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2. 是否具有流氓动机:随意殴打路人、无端拦截他人等,才是典型的寻衅滋事情形;
  3. 参与人数与组织性:三人以上有组织的双方对抗,倾向于聚众斗殴罪;单方打击特定对象,倾向于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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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情形的辩护空间专题

寻衅滋事罪的四种情形在实务中的辩护重点存在差异:

  1. 随意殴打型:辩护重点在于"随意性"的辨析。若能证明打人系事出有因(如被害人先辱骂、先动手、双方有具体矛盾等),通常不宜认定为随意殴打,可能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或不构罪。轻微伤程度的准确鉴定亦是辩护空间。
  2. 追逐拦截型:辩护重点在于是否达到"情节恶劣"起点。多次实施、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用凶器、针对未成年人或残疾人等系情节恶劣的典型情形,反之则可争取不构罪或情节较轻。
  3. 强拿硬要型:辩护重点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涉案价值是否达一千元起点、是否属于事出有因的债务追讨(如强拿硬要用于抵偿真实债务,可能不构成本罪)。
  4. 起哄闹事型:辩护重点在于是否达到"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起点。行为地点、参与人数、持续时间、社会影响等均属审查内容。
  5. 网络型寻衅滋事:辩护重点在于言论自由与刑事犯罪的边界、点击转发量与实际社会危害的关联、"公共秩序"的具体界定。此类案件近年争议较大,需审慎评估辩护空间。

上述情形均系李朋朋律师实际承办案件中的典型类型。基于律师对当事人隐私的保护义务,具体案件细节不便公开,可来电面谈了解办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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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争取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

寻衅滋事罪的从宽处理空间取决于情节严重程度、赔偿谅解、共同犯罪中的地位等因素。

取保候审:基础档(五年以下)案件原则上属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范围。是否获批取决于当事人是否有自首或坦白、是否积极赔偿、社会危险性评估、保证人或保证金条件等。纠集他人多次实施的加重档(五至十年)取保难度增大,但仍可依法争取。

不起诉:检察机关可根据案件情节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事出有因、初犯、积极赔偿、取得谅解、认罪认罚、情节接近入罪起点等,是常见适用情形。李朋朋律师在部分案件中曾向检察机关书面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

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寻衅滋事罪基础档案件充分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的,符合缓刑条件的比例较高。

与治安处罚的边界:寻衅滋事行为未达刑事入罪起点的,作治安违法处理,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不构成本罪。是否达到入罪起点,是本罪辩护的重要方向。

寻衅滋事罪案件咨询

如有寻衅滋事案件需要辩护咨询,或需就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的定性区分获得专业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李朋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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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刑事辩护核心疑问解答

聊城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多久?

寻衅滋事罪法定刑分两档:基础档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取决于情节严重程度、损害后果、赔偿谅解等因素。基础档充分赔偿并取得谅解的,可依法争取缓刑或不起诉。

打架致人轻微伤,是定寻衅滋事罪还是故意伤害罪?

关键在于行为是否具有"随意性"与"无事生非"的特征。若打人系针对特定对象、事出有因(如经济纠纷、感情纠葛、邻里矛盾等),通常按故意伤害罪或治安违法处理;若属于无事生非、随意殴打路人、寻求刺激,才是典型的寻衅滋事罪。定性差异对量刑影响较大,需结合个案证据准确判断。

“随意殴打”的“随意”如何认定?

随意“是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核心分界。司法认定通常审查以下因素:一、殴打的起因是否事出有因(有具体矛盾即非随意);二、殴打对象是否特定(针对陌生人或不特定对象即倾向于随意);三、殴打动机是否具有流氓性(争强逞胜、无端寻衅即倾向于随意);四、行为发生的场所与情境。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事出有因,通常不宜认定为随意殴打。

网络言论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

根据法释〔2013〕18号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或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此类案件的辩护空间包括:一、是否具有主观明知与故意;二、是否达到"情节恶劣"或"严重混乱"起点;三、点击转发量与实际社会危害的关联;四、言论自由与刑事犯罪的边界。近年此类案件争议较大,需审慎评估辩护空间。

因债务纠纷强拿硬要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需要具体分析。若行为人系为追讨真实债务而实施强拿硬要行为,通常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可能构成其他罪名(如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或按民事纠纷处理。若债务系虚构或已履行完毕,行为人以追债为名实施强拿硬要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或抢劫罪。事出有因性的举证是本罪辩护的重要方向。

寻衅滋事罪能否取保候审?

基础档(五年以下)原则上属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范围。能否获批主要取决于是否有自首坦白、是否积极赔偿、社会危险性评估、保证人或保证金条件等。加重档(五至十年)取保难度增大,但仍可依法争取。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第一时间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谅解书对寻衅滋事罪影响大吗?

影响较大。谅解书是寻衅滋事罪的重要酌定从宽情节,尤其在随意殴打型、追逐拦截型、强拿硬要型案件中,充分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依法争取相对不起诉、缓刑或从轻处罚。及时启动赔偿工作、审慎推进和解协议、依法争取谅解书,是本罪从宽处理的核心工作。

聊城寻衅滋事罪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收费根据案件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情节严重程度、赔偿谈判难度、是否存在定性争议等因素综合确定。李朋朋律师严格遵守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明码收费,不承诺案件结果。具体收费可来电沟通:189-6352-5564。

关于李朋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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