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强制猥亵、侮辱罪
本罪要求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对象是他人的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被猥亵,走的是同一条第三款的猥亵儿童罪,不要求强制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第一款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五年以上这一档,刑法没有再写上限,实际刑期仍受有期徒刑一般上限约束,但已经离开了五年以下的基本档。
页面标签写作强制猥亵侮辱罪,法定罪名是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的对象,现行条文写的是「他人」,不限于妇女;侮辱则写的是「侮辱妇女」。两个行为不要合并成一个要件。
作为聊城刑事辩护律师,李朋朋对聊城东昌府区、临清市、冠县、阳谷县、莘县、高唐县、茌平区、东阿县等各区县司法机关办理强制猥亵、侮辱案件的实务尺度较为熟悉。聊城强制猥亵侮辱罪律师会先核对被害人年龄,年龄一变,罪名和是否要求强制手段都会变。
三个界限
- 有没有强制方法。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是本罪的构成要件。没有这一层,不能把一般肢体接触直接定本罪。
- 是否不满十四周岁。猥亵儿童罪不要求强制手段。把儿童案件写成「没有用强所以不构成」,方向是错的。
- 有没有奸淫。发生奸淫的,应审查强奸罪,法定刑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起,并有十年以上直至死刑的升档。
- 是不是公然侮辱但没有强制猥亵。侮辱罪、诽谤罪在第二百四十六条,告诉的才处理,站内另有专页,法定刑结构不同。
升档只看条文写明的情形
| 情形 | 是否要求强制方法 | 法定刑 |
|---|---|---|
| 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 | 要求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 聚众、公共场所当众或其他恶劣情节 | 仍是前款之罪的升档 |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 猥亵儿童 | 不要求强制手段 | 五年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五年以上 |
其他恶劣情节的具体范围,刑法没有逐项列举。不能把凡是影响恶劣的评价都自动升档,升档事实要有证据。聊城强制猥亵侮辱罪律师会把基本档和五年以上档分开写。
量刑、取保与案件咨询
关于缓刑。基本档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七十二条只覆盖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实际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不具备缓刑的刑期条件。五年以上这一档更不具备。
关于取保候审。基本档原则上可以评估申请。涉及儿童、当众或者可能继续接触被害人的,社会危险性审查会更严。
常见问题
刑事辩护核心疑问解答
聊城强制猥亵侮辱罪一般判多久?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没有打人,算不算强制?
条文要求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没有暴力,还要看有没有胁迫或者其他使被害人不能、不敢反抗的方法。方法是否成立,看证据,不能用「没有打人」一句话出罪,也不能把一切接触都写成强制。
猥亵男性和猥亵女性都构成本罪吗?
强制猥亵的对象,现行条文写的是他人,不限于妇女。侮辱妇女仍是另一行为。具体行为对应哪一种,要按起诉事实认定。
被害人不满十四周岁呢?
应审查猥亵儿童罪。该罪不要求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法定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四种法定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没有用强」不能成为出罪方向。
和强奸罪怎么分?
是否发生奸淫。发生奸淫的,适用第二百三十六条,基本档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有更重的升档。没有奸淫的强制猥亵,才留在本罪。
当众实施会怎样?
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当众和公共场所都要有证据,不能把有第三人可能经过直接写成当众。
和侮辱罪是一回事吗?
不是。侮辱罪在第二百四十六条,告诉的才处理,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是公诉案件,要求强制方法,基本档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能不能缓刑、取保?
只有实际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才符合第七十二条的刑期条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里超过三年的部分,以及五年以上这一档,都不能缓刑。基本档可以评估取保,涉及儿童或继续接触被害人的,审查更严。
其他恶劣情节有清单吗?
刑法只写了其他恶劣情节,没有在条文里逐项列举。是否升档,由司法机关根据证据认定。页面不把未经原文核对的司法解释清单写成确定标准。
聊城强制猥亵侮辱罪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收费根据案件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涉案人数、案件复杂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多次会见等因素综合确定。李朋朋律师严格遵守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明码收费,不承诺案件结果。具体收费可来电沟通:189-6352-5564。
刑事辩护
同类专题页 · 含辩护要点、量刑解析、常见问答
查看全部 刑事辩护 →关于李朋朋律师
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民商事诉讼与非诉 · 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