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危险作业罪
本罪不要求已经发生伤亡。它处罚的是三种法定情形下「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结果一旦发生,评价就要转到重大责任事故罪,法定刑明显升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构成上要同时满足三层: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具备上述三种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法定刑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缺少任何一层,都不能用「现场不规范」直接入罪。
- 破坏或关闭安全设备、篡改数据:要证明设备直接关系生产安全,以及关闭、破坏、篡改是谁实施的;
-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立即排除危险后拒不执行:责令必须依法作出,拒不执行要有送达和继续作业的证据;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范围限于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不是一切无证经营。
作为聊城刑事辩护律师,李朋朋对聊城东昌府区、临清市、冠县、阳谷县、莘县、高唐县、茌平区、东阿县等各区县司法机关办理危险作业案件的实务尺度较为熟悉。聊城危险作业罪律师会先把指控套进这三种情形,套不进就不讨论量刑。
现实危险不是「有可能出事」
- 危险必须是现实的。条文要求的是现实危险,不是抽象的不安全感。现场条件、作业状态、可能波及的人员,都要有证据。
- 违规与危险要对应到具体的人。共同作业中,谁关闭设备、谁拒不整改、谁决定继续施工,不能用单位名义概括。
- 批准和许可的范围要核对原件。超范围施工和完全未经许可不是同一事实,许可是否覆盖涉案工序,要以许可文件为准。
- 结果没有发生,就不能写成重大责任事故。反过来,伤亡已经发生的,不能仍停留在本罪一年以下的法定刑里。
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分界
| 罪名 | 结果要求 | 法定刑 |
|---|---|---|
| 危险作业罪 | 尚未发生结果,但具有现实危险,且属于三种情形之一 |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 重大责任事故罪 | 已经发生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
|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 已经发生上述结果,且有强令或冒险组织 |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五年以上 |
这个分界决定的不是措辞,是刑期档次。聊城危险作业罪律师在会见后会先问一件事:案件材料里有没有已经发生的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有,就不再按本罪准备;没有,就集中审查三种情形和现实危险是否被证明。
量刑、取保与案件咨询
关于缓刑。本罪法定刑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判处拘役或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四项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管制本身不是缓刑。
关于取保候审。法定刑整体轻,原则上属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范围。仍要看是否破坏安全设备、是否在责令停产后继续作业、有没有次生危险。
建议先保留的材料: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施工的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安全生产许可、现场整改记录、设备运行和报警数据。这些材料直接决定第二种、第三种情形能否成立。
常见问题
刑事辩护核心疑问解答
聊城危险作业罪一般判多久?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前提是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具有三种法定情形之一,并且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
没有发生事故,为什么还能立案?
本罪处罚的就是结果发生之前的现实危险。没有伤亡,并不当然出罪;但危险必须是现实的,而且行为必须落在条文列举的三种情形里。抽象地说「这样干迟早出事」,不能代替证明。
被责令停工后还在施工,一定构成犯罪吗?
第二种情形要求因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被责令立即排除危险,而拒不执行。责令是否依法作出、是否送达、之后是否仍在实施被禁止的作业,都要逐项核对。
没有办理许可,是不是都算危险作业?
不是。第三种情形限于未经依法批准或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普通无证经营不在这一项里。
关了报警器但没有出事,怎么认定?
第一种情形包括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相关数据、信息。还要证明因此具有发生重大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设备是否「直接关系生产安全」,不能凭名称判断。
和重大责任事故罪怎么选?
已经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适用第一百三十四条,不再适用本罪。本罪只处理结果尚未发生、但危险已经现实化的三种情形。两个罪名的法定刑相差一档以上。
能不能判缓刑、取保候审?
被判处拘役或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四项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法定刑整体处于一年以下,原则上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获批仍取决于具体危险和有无拒不整改情节。
车间管理人员和直接操作的人责任一样吗?
不一样。要证明是谁关闭设备、谁收到责令后决定继续作业、谁没有相应职责。不能因为同在一个现场,就对所有人使用同一条款。
聊城危险作业罪律师会不会把行政罚款当成有罪?
不会。行政处罚只说明行政管理上的处理。本罪仍要证明三种情形之一和现实危险。罚款决定不能代替刑法上的构成要件。
聊城危险作业罪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收费根据案件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涉案人数、案件复杂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多次会见等因素综合确定。李朋朋律师严格遵守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明码收费,不承诺案件结果。具体收费可来电沟通:189-6352-5564。
刑事辩护
同类专题页 · 含辩护要点、量刑解析、常见问答
查看全部 刑事辩护 →关于李朋朋律师
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民商事诉讼与非诉 · 刑事辩护